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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财政局关于组建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的通知
- 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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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财会〔2022〕12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院校,各企业,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充分吸纳我市各行业会计专业人才,发挥会计专家的人力资源和智力优势,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附加值的会计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会计专家在政策研究、决策咨询、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我市会计改革和会计人才培养,提升会计领域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热爱会计事业,精通会计等政策法规。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自愿在本职工作之外参与专家库的相关工作。
(三)身体健康,女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及以上知名专家或在业务领域有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能力条件
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熟悉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或会计理论研究经验。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可优先入选(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会计中级职称)。入选省及以上会计高端人才或领军人才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一)行政事业类专家。行政事业单位在岗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连续从事会计工作10年及以上人员;
(二)企业类专家。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连续从事会计工作10年及以上人员;
(三)学术类专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会计教学或研究,在会计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和较大影响;
(四)中介机构类专家。在会计、税务、代理记账等中介机构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的人员,或业绩特别突出的执业人员。
三、专家工作内容
(一)为我市会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会计咨询、项目评审、等级评定、会计检查等工作;
(三)担任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等相关培训的师资;
(四)担任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评选的评委;
(五)承担会计研究课题;
(六)对会计管理及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市财政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涉及投诉举报等的核查工作;
(九)承担专家库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任程序
(一)报送材料。本人填写《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人事任命(聘任)书、专业能力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等内容较多的材料可只复印刊物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第一页)。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属市级、省属、央属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市财政局;属县区的,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到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
(二)资料审核。县区财政部门根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填写《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入库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推荐人员材料一并报送市财政局,每县区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0人,确属优秀专家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市财政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县区申报人员进行复审。
(三)人员公示。审核完成后,专家评审组拟定入库人选初选名单,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人员确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纳入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80名左右,任期三年,可连任;专家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退出专家库;如有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处分的情况,自动退出专家库;市财政局根据专家库情况适时增补专家。
(二)做好专家库提升优化。组织举办培训,进一步提升专家理论和业务水平;向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及工作形势变化,对专家库管理进行调整优化。
六、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县区推荐报送截至2022年7月8日。
建立专家库是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及各院校请切实予以重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扩大专家库申报工作覆盖面和参与度,同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会计专家参加本次申报活动。
附件: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xlsx 菏泽市会计人才专家库入库推荐表(附件2).xls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2626号办公楼205室
联 系 人:菏泽市财政局会计科 王涛、吴明阳
联系电话:5613713
电子邮箱:hzczjk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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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668296030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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