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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为应对疫情持续影响拟再次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 分类:国际动态
- 发布时间: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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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于2021年2月11日发布了《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其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进行修订,将实务简化处理方法由原来仅适用于2021年6月30日前的租赁付款额,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前的租赁付款额,以进一步降低承租人的准则执行成本。理事会将根据全球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决定是否再次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并计划于2021年3月底前正式发布修订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5日,征求意见期间仅有14天。
一、背景情况
理事会于2020年5月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进行修订,向承租人提供了一种实务简化处理方法,即允许承租人不对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导致的租金减让是否属于租赁变更进行评估,并允许其采用与非租赁变更的租金变化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次修订规定的实务简化处理方法适用条件之一是租金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原本应到期的租赁付款额。理事会规定该适用条件旨在:一是在承租人受新冠肺炎疫情较为严重时为其减轻负担;二是解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担忧,即在承租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减弱后仍采用实务简化处理方法能否保证信息的有用性;三是让实务简化处理方法易于采用。
理事会现获悉,出租人正给予承租人减少2021年6月30日后的租赁付款额、但仍满足实务简化处理方法其他适用条件的租金减让。此外,在发布征求意见稿时,理事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形势严峻。因此,征求意见稿建议在新冠肺炎疫情较为严重时,继续为承租人提供实务简化处理方法,以便继续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租赁相关信息。
二、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理事会针对租金减让拟修订的实务简化处理方法适用条件、生效日期及衔接规定等内容。
(一)拟修订的实务简化处理方法适用条件
理事会在征求意见稿中建议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扩展第46A段中的实务简化处理方法,使其适用于在采用实务简化处理方法的其他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减少的租金仅影响2022年6月30日前原本应到期的租赁付款额的租金减让。
(二)生效日期
理事会建议承租人于2021年4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开始执行修订。允许提前采用(含修订发布日尚未授权发布的财务报告)。
(三)衔接规定
理事会建议承租人在执行修订时采用追溯调整法,即承租人在首次执行修订的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根据首次执行修订的累积影响数调整留存收益(或者其他权益项目,如恰当)的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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