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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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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8 来源:国库司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国办发〔201955号,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调整情况


与上一期目录及标准相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主要有两方面变化:


(一)新增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在政府部门中应用普遍。为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2020年起将互联网接入服务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集中统一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二)进一步明确办公家具品目产品范围。铝制家具作为新材料家具,绿色环保,使用寿命长,回收利用率高,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且产业较为成熟,技术标准较为统一,2020年起在办公家具品目备注中增加铝制或铝制为主家具的表述,将铝制家具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二、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调整情况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未列入《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由各中央部门自行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三、关于执行期限调整情况


《中央目录及标准》所含品目内容相对稳定,近年来调整幅度较小,按照精文简会要求,《中央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不再设定具体执行期限,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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