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您的位置 > 首页 > 协会动态 > 法规制度 > 政策解读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工作答记者问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1-02
- 访问量:627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会计司
2019年12月17日,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选拔培养的有关内容,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在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中开设高端班?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我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总会计师队伍,财政部在2013年启动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截至2019年底,素质提升工程已累计培训约56000人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周或两周,时间较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难以帮助学员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同时培训单位难以根据学员的职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课程,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广大学员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建议研究改进目前短期培养的方式。
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在商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并征求部分省市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方案》,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组织方式和培养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将部分短期培训改为长期培训,通过定期集训和跟踪管理,旨在帮助学员构建完整知识体系,提升履行总会计师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这是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与平台,力争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会计理论实践创新,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高端会计人才。
二、此次选拔培养工作由五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联合申报。财政部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申报,充分听取与尊重业务主管部门在确定选拔培养对象方面的意见,有助于更加科学地选拔培养对象,将发展潜力大、在单位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推举出来。二是联合实施。培训课程的设置及实施将邀请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充分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从而使得培训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三是联合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参与,有利于对培养对象的跟踪使用,真正做到学以致用,重在干出工作实绩,体现最大价值。
三、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高端班)选拔培养主要有哪些要求?
目前,中央企业、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医院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了总会计师。本次选拔将重点从这些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出一批总会计师及其后备人才进行培养,因此,选拔的要求比较高。例如,对于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来说,应在中央企业集团担任总部财会部门的副职(或同等职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在中央企业集团二级公司(含上市公司及重要子企业)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者在省级国有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对于高校、医院来说,应在高校、省级及以上三级医院等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来说应担任单位的总会计师及以上职务。
四、此次选拔注重考察哪些方面的能力素质?
此次选拔,主要注重考察学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背景、职务职级和其他能力素质。在工作经历方面,要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需要解释的是,报名人员如果具有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经历,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可以一并计算在内。在专业知识背景方面,要求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笔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熟悉掌握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在资料审核方面,将根据考生的职务职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打分,并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计,按总成绩择优录取选拔培养对象。
五、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将重点培训哪些内容?
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将提供关于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贴近市场与科技进步前沿领域、资本市场运作等优质会计培训课程,培养周期为3年,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地调研、案例研究、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第一年将重点培养学员掌握会计准则制度、会计诚信、管理会计、风险管控、公司治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加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学员尽快提升履行总会计师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第二年将重点培养学员掌握宏观政治经济形势、财税金融改革、大数据、云计算、廉政文化、领导力、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知识,着重培养学员的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素质。第三年将重点介绍最新的政策法规、企业并购、资本市场热点、财经会计改革重点等内容,主要以短期集中培训、高层次论坛、实地调研、工作实践为主,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电话:15668296030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版权所有©2021 菏泽市会计协会